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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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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南驾校创建于二00二年十月,占地150余亩。总投资4千万元。学校交通便利,环境优雅。具有准教资格的教练员65人,助理教员30人。并设立了柴集、张寨两处培训基地。学校自招生以来,始终坚持把向社会输送合格的驾驶人才作为已任,把学员是否满意作为工作的唯一标准,赢得了社会和广大学员的赞许,培养的学员深受企业的欢迎。现在,驾校每年培训人数正以年增长率30%递增。学校曾先后多次被省、地、县运管部门评为“先进单位”、“文明驾校”、“文明单位”,被中国道路运输协会评为全国“文明诚信优质服务驾校”,并成为全国百强驾校之一。
一、内强素质  外树形象  做合格员工

  为打造一支训练有素、技术过硬、吃苦耐劳,廉洁高效的优秀教练员队伍,学校不惜财力,招聘符合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申报条件的驾驶员到省运管局组织的理论、实操教练员培训班学习,取得准教资格证后到学校执教。学校按《教练员工作守则》建立了完善的奖惩考核机制。自建校以来,学校共派到蚌埠、巢湖技校培训70人次,取得教练员资格65人。学校严把教练员队伍的准入关,对参加培训,不能取得教练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已聘用,不适应教学工作的辞退,从而确保培训质量。学校积极组织教练再教育培训,在年终对教练员进行综合技能评比,对优秀教练员予以奖励,对倒数教练员进行处罚。学校始终坚持学员至上的服务理念,投资建设学员休息室,对离校较远的学员提供免费住宿。在学习过程中,学校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在学校的醒目地点设置举报箱、投诉电话等。在学员结业后,学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跟踪服务,询问学员安全驾驶情况,提醒行车安全,并帮助学员解决在行车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安全驾驶从这里开始”。
二、参加主题活动,积极回报社会

  “兴企为民、回报社会”。承担社会责任,让社会上的贫困人群一起享受企业发展的成果,实现社会与企业的共赢,实现社会的和谐进步,这是阜南驾校一贯坚持的理念。无论公益事业还是救助贫困人员,阜南驾校都慷慨解囊。为了帮助贫困地区农民勤劳致富,学校申报了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农村劳动转移扶贫培训”、“农村劳动转移农民工培训”等优惠政策,使三千七百名农民得到实惠,学校为减免学员培训费共支付了158万余元。学校还联合义工组织看望我县敬老院革命老人,学习先辈们的革命事迹,给他们送去温暖。学校捐赠成立了张集小学爱心图书室,为农村贫困学生送去精神食粮。2008年元月,我校学员闫磊的女儿闫梦琪经检查患白血病,我校立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为闫梦琪捐款6500元。5.12汶川大地震后,我校及时开展各种赈灾宣传,并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踊跃捐款两万余元。赢得了社会的尊重和高度的评价。
三、辛勤付出结硕果,文明诚信树品牌

  付出总有回报,经我校教职员工的辛勤耕耘,使我县一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学到了为社会创造财富的一技之长,成为社会的有用人才,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目前,我校已经有大量的学员在各行各业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我校毕业学员贾玉坡,毕业以后在杭州市办起了物流公司,进行货物运输成为名操一时的农民企业家。我校毕业学员刘光弼,在郜台开办柳编厂,产品远销海外,成为远近闻名的致富能手。我校培训学员李彦,毕业后在广东做起了柳编的进出口贸易和废品收购,不仅自己走出一条致富路,还带出同村的几十人外出打工,走共致富道路。
  阜南驾校将在今后的发展中,紧跟时代步伐,与时俱进,持续发展,为学员创造一个一流的学车环境。为全面提高驾驶员队伍素质、构建平安交通、和谐交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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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位置

驾校特色

  
一、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核定收费,不收“费外费”或“搭车费”。
二、带教中做到礼貌待人,耐心细致,用语文明,不讲粗话、脏话,严禁训斥、讽刺、挖苦学员。训练时间得到保证。
三、遵守廉政规定和职业道德规范,不接收学员的请吃、礼品、礼金、小费。教练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员索要钱、物。
四、车容、车貌、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公安局车辆管理部门的规定,所学车辆车型与所缴费用相符合,不因车辆修理等原因,影响学员的正常训练。
五、若有违反上述承诺的,欢迎举报。对举报的事情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落实。对乱收费或收受学员礼品、礼金、小费的,一经查实,“退一奖一”,并对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驾校说明

  
一、本市学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外省市学员必须携带有效的暂住证、居住证或蓝印户口及身份证原件。
二、体检合格后凭《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以及身份证到各区所在地的交警支队宣传科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后,再缴还驾校。
三、原有e照、f照的加考学员须具备初领驾驶证一年以上的条件,另须携带原驾驶证复印件、原驾驶证副表(到户籍所在区、县交警支队宣传科抽取底卡)。

驾校备注

  
阜南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第一条办学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教育方针。
第二条我们的宗旨:以人为本,服务第一;
我们的追求:让每位学员都满意;
我们的责任:培养优秀驾驶员;
我们的承诺:只要你配合,没有不合格;
第三条我们的办学目标:把学校办成全市乃至全省管理一流、师资一流、设备一流、质量一流、环境一流、学生综合素质一流的现代化窗口式示范性学校。
校训:勤学友爱诚实活泼
校风:严勤实美
领导作风:廉洁民主求实开拓
教风:敬业爱生严谨创新
学风:刻苦巧学多思善问
队风:诚实勇敢活泼团结
第四条学校发展的战略步骤:第一步2004年通过省交通厅复审;第二步2005年实现市一级学校的目标;第三步2006年建成安徽省现代化的窗口示范性学校。
第五条办学特色:一、管理特色:逐步形成竞争性、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风格。二、教育教学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保证教学质量进行。三、德育特色:发扬民主,开展学生的自主管理活动。
第六条学校在董事会及主管部门直接领导下实施教学工作。
第七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和教职工聘任制。
第八条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办公室、教务科、学生科、财务科、投诉接待室、安全生产科、后勤科,实行分工负责制。
第九条学校规模:每学期每辆教练车分配学员14人,招生条件执行公安部颁发的报名条件。
第十条新生入学:凡符合学校招生范围的人员按规定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即可到校学习。
第十一条毕业:经公安、交通考试合格后,发给驾驶执照,从业资格证,结业证。
第十二条奖惩
奖励:某一方面成绩显著或有突出表现,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处罚:对违纪屡教不改的学员,视其情节轻重,态度好坏,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等处理。
第十三条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学校严格按照交通部颁发的《教学大纲》实施教学,保学时,保质量。
第十四条学校实施公物使用、保管责任制。师生借用公物要出借用手续,损坏公物者,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者,要加倍赔偿。设备保管员要经常检查学校设备使用情况,对增减公物,要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学校严格按照物价局的有关规定确定收费项目和制订收费标准,坚决反对以任何形式的乱收费。
第十六条为表彰在教学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工作者及学业优秀的学员,学校制订奖励条例,并根据财力开展奖教奖学活动,以调动师生的积极性。
第十七条学校应严格管理、合理使用经费,要建立健全“一支笔审批”制度

诚信承诺制度

第一条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认真组织教学,不随意变更教学计划,不缩减培训时间。
第二条尽心尽职,文明施教、平等施教,为学员提供优良文明服务。
第三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廉洁施教,不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坚决杜绝以教谋私的行为。
第四条严格遵守安全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培训安全。
第五条保障训练条件,保证培训质量,让每位学员都满意。
第六条监督电话:市运管处0558-2567208
县运管处0558-6719191
阜南驾校0558-6769999
教学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规范教学行为,确保培训质量。
(3)严格按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教学大纲》组织教学。
(4)每期都安排制定详细周密的教学计划,报县交通局运管所审核后,报市运管处驾培科。
(5)教务科认真监督检查教练员填写《教学日志》。
(6)教务科认真组织做好各阶段的测试,考试工作。
(7)教务科认真检查计时、计程仪的使用和管理。
(8)认真做好教练车的日常维护,消除安全隐患。
教练员管理制度
一、教练员分类
教练员分为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和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培训教练员。
二、教练员的聘用
(一)聘用的教练员取得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教练员证。
(二)聘用新的教练员,采用向社会招聘和定向培养等方式。
三、教练员聘用程序
(一)应聘人员提供驾驶证、身份证和教练员证。
(二)驾校办公室、教务室对应聘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四、教练员解聘、辞聘、开除
(一)解聘
聘用合同期内,如教练员违反行业管理相关规定,被运管部门通报或公告二次,或违反驾校管理制度被严重警告二次的,驾校将书面通知教练员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二)辞聘
聘用合同期内,教练员提出终止聘用合同的,终止聘用合同并同时解除聘用关系。教练员要求辞聘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驾校提出,并按照聘用合同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开除
聘用合同期内,如教练员严重违反行业管理相关规定、严重违反驾校管理制度,其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予以开除并同时解除聘用合同。
五、教学工作规范
(一)理论教练员驾驶培训工作规范
1、认真执行教学大纲,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认真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运输部《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2、认真讲解车辆机械原理、驾驶理论规范、驾驶心理学以及驾驶员职业道德等驾驶员应当遵守的规范原则。
驾驶操作教练员驾驶培训工作规范
3、结合驾驶员操作实际,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操作原理。
4、认真执行教学大纲,严格按照教学顺序进行教学。
教学顺序:讲解驾驶操作基本原理、预备驾驶、基础驾驶训练、桩训、路训和夜间训练。
5、认真落实训练内容和训练时间
(1)按照规范化教学模式组织教学,授课前备好教案,出车前检查车辆技术状况,讲解当天训练内容、训练科目、行车路线、训练行程和安全注意事项;收车后进行讲评。
(2)遵守训练作息时间,做到按时训练、及时收车,确需加班训练时应当报驾校分管负责人批准。
6、坚守工作岗位
(1)新学员上车前3天,教练员必须与学员并坐指导驾驶操作的训练,禁止教练员在车下喊话指导训练。
(2)桩训及路训时,教练员不得离开训练岗位;教练员确需离开训练训练岗位时,应当暂停训练,禁止教练让学员单独操作。
(二)考试工作规范
1、认真组织学员按时参加考核、复查和考试,保证100%的到考率,对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学员,应当及时报教务室处理。
2、考试前,要向学员说明考试的目的、程序、内容、考试纪律和补考事宜;要求学员尊重考官、服从指挥,保证良好的考试秩序并积极配合运管部门和交警部门的考试工作。
3、学员补考工作由驾校教务室向考试部门约考,约考时间确定后,由教务室负责通知需参加考试的学员。
4、学员在计划外的考试,由教务室向驾校分管负责人汇报,经驾校分管负责人批准后,再由驾校教务室向考试部门约考,约考时间确定后,由教务室负责通知需参加考试的学员。
5、报考时间确定后,如临时发生变化,教务室应当及时通知学员。
六、教学技术质量
(一)教学技术质量
1、驾培结业考试到考率100%;科目1第一次考试合格率100%,科目2第一次考试合格率100%,科目3第一次考试合格率100%;学员考试最终合格率为100%。
2、驾驶证考试到考率100%;科目1第一次考试合格率100%,科目2第一次考试合格率95%,科目3第一次考试合格率90%;学员考试最终合格率为95%。
3、驾校一考合格率应当力争全部合格,减少二次考试,力争无补考现象的发生。补考比例控制在3%以内。
(二)教学质量管理
1、驾校各部门应当抓好教学质量管理工作,以培养具备高水平、高适应、高素质的驾驶人员为驾校第一工作要务,认真向学员传授驾驶技能,对驾校负责、对学员负责、对社会负责。
2、强化对学员职业道德的培训,培养学员职业道德责任心,使学员养成文明行车、安全行车和礼貌行车的职业美德。
3、坚持“个性化”教学,了解学员的教学需求和特点,扬长避短,采用启发式、讨论式教学方式,激励学员的积极性,挖掘学员智力潜力,让学员感受到热情、亲情和尊重。
4、教学质量管理效果
(1)学员满意率95%以上。
(2)让驾校在学员心中形成牢固的教学质量好、服务质量优、教练培训好的印象,让社会放心,使驾校生源不断,保证驾校可持续发展。
七、学员管理
1、驾校及理论教员、实际操作教员应当教育学员端正学习态度,树立学习和安全操作意识,培养礼让行车美德。
2、组织学员开展互帮、互学、互助活动,启发学员反复进行模拟操作训练,要求学员刻苦学习掌握驾驶技术,引导学员做好每次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检查工作和车辆清洗工作。
3、禁止学员酒后驾车、严禁学员单独驾车进行训练。
4、督促学员按规定填写培训记录和教学日志。
5、告诫学员不得在从事培训活动中参加与教学培训无关的活动。
6、告诫学员不得在从事培训活动中向驾校相关人员和教练员送礼或宴请。
学员管理制度
一、学员登记管理
1、教务室负责招收学员的学员信息登记和学员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学员个人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
2、认真核对学员身份与照片,填写“机动车驾驶培训学员登记表”,复印学员身份证件;
3、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而被处刑期的,学籍自动丧失。
4、学员在驾校参加培训学习结业后,学籍期满,驾校同时对该学员建立安全责任倒查管理档案。
二、学员学习及操作管理
1、学员应当按照教学大纲的规定,在理论教练员或驾驶操作教练员的授课下,学完培训课程,按实际完成课程填写培训记录。
2、学员在进行理论授课时,应当认真做好笔录,配合理论教练员完成理论学习的内容。
3、学员应当遵守驾驶操作安全规程,在驾校培训学习期间,禁止单独操作驾驶车辆,更不得酒后参加学习和培训活动。
4、学员在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培训期间,不得穿高跟鞋或拖鞋。
5、学员在驾校培训期间,不得向教练员请客送礼。
6、学员在驾校培训期间,可积极反映驾校培训过程中,在教学、服务、廉洁等方面的情况。
三、学员档案管理
1、教务室负责建立学员个人登记文字档案和学员个人电子档案。
2、学员个人档案内容包括: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培训记录表、教学日志、结业证。
3、学员个人档案保留时间为4年。
结业考试制度
一、结业考试对象
凡是参加机动车驾驶培训的学员都应当参加结业考试。
二、结业考试科目和内容
结业考试分为:科目一(第一阶段)、科目二(第二、三阶段)、科目三、(第四阶段)
1、科目一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道路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的知识。
2、科目二为桩考和场内道路驾驶。
3、科目三为实际道路驾驶。
四、结业考试组织机构
1、驾校成立结业考试组织机构,由教学分管领导、教学负责人和结业考核人员组成。教学分管领导负责结业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教学负责人负责结业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
2、结业考核人员应当具备汽车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因或汽车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工作5年以上,具有8年以上驾驶资历,5年内无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记录,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五、结业考试组织方式
(一)考试安排
1、科目一考试:学员第一阶段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教练员向结业考试组织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教学日志,经审核合格的统一安排考试。科目一考试采用计算机无纸化考试;
2、科目二考试:学员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培训结束后,分别由培训教练员向结业考试组织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教学日志,经审核合格的统一安排考试。科目二考试以单车为单位,使用电子桩考仪和路考仪考试,由两名结业考核人员监考;
3、科目二考试:学员第四阶段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教练员向结业考试组织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教学日志,经审核合格的统一安排考试。科目二考试以单车为单位,在实际道路上考试,由两名结业考核人员监考。
(一)成绩评定
结业考试成绩评定标准,参照公安部的相关规定执行。考核合格的,考核人员在教学日志阶段性考核栏内签字并盖章。
(二)补考
1、第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允许进行第二次考试;第二次考试仍不合格的,终止考试。
2、补考由学员自己提出,结业考试组织机构安排补考计划,并重新安排学员考试。
(三)信息反馈
结业考核人员应当定期总结考试情况并反馈给教学管理机构。教学管理机构根据考试暴露出的问题来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六、结业考试成绩管理
结业考试成绩由结业考核人员填写在学员考试记录或申请表上,并交结业考试机构录入计算机管理。
七、结业证书发放管理
1、结业考试机构根据学员考试成绩及时颁发学员培训结业证书。
2、结业考试机构应当及时将学员结业证书副本装入学员档案。

培训预约制度
一、预约方式和预约时间
1、鼓励学员以预约方式参加培训,预约应当提前3天向驾校提出;
2、预约方式可采取电话预约、传真预约、网络预约、电子邮件预约或口头预约等方式;
3、对口头向驾校预约的,接受口头报名的人员应当做好登记工作。
二、预约内容
1、预约分为初驾预约和陪驾(取得驾驶证人员)预约;
2、学员可以预约参加培训的时间、培训学时、预约教练员、训练场地和模拟操作预约等。
三、预约登记
1、根据学员的预约,驾校接受预约的人员,应当认真填写预约登记表。登记表应当注明预约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记录预约人申请预约培训选择的车型、预约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和内容、要求预约的教练员姓名及教练车辆。
2、负责登记的人员应当及时将预约申请上报驾校教务室,教务室根据驾校培训工作安排,将接受预约结果,在24小时内答复预约申请人。
3、原则上,驾校优先满足预约人的申请,及时安排预约人的培训活动,为预约人提供方便。
四、预约培训
1、驾校预约培训工作由教务室负责,负责预约接待、预约登记台帐的管理和教练员、教练车资源的分配;
2、对预约培训学进的,驾校理论课每天不超过6小时、实际操作课训练不超过2小时;
3、凡参加预约培训的学员,应当按核定的学时交纳培训费用。
五、预约撤销
1、驾校在预约登记后,将按照申请人预约车型培训费的10%收取预约保证金;未交预约保证金的,预约协议或预约登记不产生活动效力;
2、预约人因故需要撤消预约的,应当在开训前24小时内提前告知驾校,驾校退还预约保证金并做好退约登记;驾校因故不能满意预约人培训要求的,应当在开训前24小时内提前告知预约人。
责任倒查制度
一、责任倒查
(一)责任倒查制度,包括对培训安全事故以及学员取得驾驶证后,在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倒查方法、倒查程序及对责任人的处理。
(二)倒查方法和要求
1、驾校发生重大培训安全事故,或培训学员在取得驾驶证后3年内发生道路交通死亡责任事故后,应组织调查小组开展倒查工作。
2、调查小组由驾校校长直接领导,组成人员包括分管教学安全副校长、教学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驾校办公室主任。
3、倒查采用多种形式,查阅学员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向事故学员及同车学员询问情况等。
(三)责任倒查程序和内容
责任倒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1、检查报考驾驶证情况。调查学员报考各科目的日期及手续,是否凭驾驶培训记录报考驾驶证。
2、检查结业考试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参加结业考试,参加几个科目考试,各科目考试日期,考试成绩,每个考试科目的考核人员和监考员。
3、检查培训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参加培训,各科目的培训学时,培训时间,教学日志和培训ic卡的记录,驾驶培训记录的填写。
4、检查入学手续。包括体检表、学员登记表填写情况。
5、责任倒查后要写出责任倒查报告,报告中要写明责任倒查工作的基本情况,驾校有无责任,责任的程度,对责任人的处理及整改措施,并将责任报告报送交通运管部门。
(四)倒查责任的划分
1、按当事人有无过失划分。可分为重特大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无责任。
(1)重特大责任是指当事人有故意或放任行为造成的责任。
(2)主要责任是指当事人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造成负主要的责任行为
(3)同等责任人是指当事人与对方共同平等承担的责任。
(4)无责任是指学员发生重特大交通死亡事故与驾校培训无关的情况。
2、按当事人在过关中所起的作用划分,可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领导责任。
(1)直接责任是指负责对学员资格审核员所承担的责任。学员培训和考试的人员,包括教员、结业考试人员。
(2)间接责任是指参与审核、培训、考试人员所承担的责任。
(3)领导责任是指负责招生、培训、考试工作的部门领导和驾校分管领导所承担的责任。
二、对责任人的处理
(一)行政处分
对责任人的行政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留校察看和开除(除名)。
1、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处理。直接责任人负有重大责任的,给予留校察看调离原岗位或开除(除名)处分;负有主要责任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理。发现的交通事故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开除(除名)处分。
2、对负有间接责任的处理。间接责任人负有重大责任的,给予记过处分或留校察看;负有主要责任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学员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处分。
3、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处理。领导责任人负有重大责任的,给予记过或降职处理;负有主要责任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理。学员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给予降职处分。
(二)经济处分
驾校在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的同时,可按驾校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分。
(三)法律责任
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而受到刑事追究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学员投诉受理制度
一、投诉内容
学员认为驾校员工、教练或驾校本身,侵害其合法利益时,可以向驾校或行业管理部门投诉,投诉内容主要包括:
1、未按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培训的;
2、在填写培训记录或教学日志时弄虚作假的;
3、乱收费的;
4、没有履行承诺的;
5、教练员索要、收受财物或参加学员宴请的;
6、教练员讽刺、挖苦或侮辱打骂学员的;
7、驾校或教练员无故停止学员训练的;
8、要求学员履行非正当义务的。
二、投诉方式
1、学员可到投诉科(驾校投诉受理机构)进行投诉,或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设诉,投诉电话:3282777,13605581095;投诉电子邮箱:fnyhymq@163.com。
2、学员向辖区行业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投诉电话:6719191。
三、投诉受理
1、驾校指定专人负责学员和社会的设诉管理工作,建立学员投诉受理档案;
2、办公室信方员每日开启设诉信箱和查看互联网,发现投诉应及时处理;
3、办公室信访员受理学员投诉后,由办公室负责人确认,并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对,调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包括证言、投诉人的说明及调查报告等;
4、调查结束后将处理意见填写在学员投诉表上,报送驾校负责人或分管校长签批处理。
四、设诉处理
学员投诉的内容属实的,应当按下列原则处理:
1、未按教学大纲规定的项目培训或未达到教学大纲规定学时的,及时对学员进行补训;
2、讽刺、挖苦或侮辱学员的,由责任人向学员当面道歉,如因责任人责任造成学员损失的,应当由责任人予以赔偿;
3、驾校员工或教练员向学员索取或收取钱物以及参加学员宴请的,责令退还学员财物,对被投诉的员工或教员,驾校将按相关管理制度做出责任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4、属于乱收费的,驾校将及时退还学员;
5、没有履行承诺的,由驾校向学员当面道歉,并及时对学员履行承诺;
6、对责任人的处理结果,驾校将记入到责任人的个人质量信誉档案内备案保存。
五、处理时限
接到学员设诉后,应在3日内处理完毕,需要延长的一般不超过7日,超过7日的由分管校长批准。
六、学员投诉处理的后续工作
1、学校办公室将学员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学员。
2、处理结果应备案保存。
3、对责任人的处理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组织
(一)、建立驾校安全生产委员会
1、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驾校各项生产的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2、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机构。
(1)主任:张强驾校法人代表;
(2)副主任:于马强驾校负责人;
(3)成员:办公室主任、教务室主任、理论教员负责人、实际操作教员负责人、结业考核负责人、教员管理负责人、教练车管理负责人、学员管理负责人;
(4)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驾校办公室。
(二)、安全生产委员会基本职责
1、开展各种形式的驾驶培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2、开展驾校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3、负责监督驾校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落实;
4、处理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协助相关管理机构处理驾校安全生产事故;
6、组织实施驾校安全生产方案。
二、安全生产教育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提高教员和学员对培训安全工作的认识,保证驾培工作的安全、顺利开展。
(二)安全教育的内容: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2、道路运输条例规定;
3、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的相关规定;
4、安全驾驶及安全培训的基本要求;
5、车辆安全行车要求;
6、驾驶员职业道德;
7、安全生产事故分析;
8、事故应急急救知识;
9、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规范。

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一)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对从事教练用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
(二)检查教练用车的车辆技术等级状况,不使用报废车辆从事教学活动,保证教学活动的安全。
(三)经常开展对教练用车的检查,特别对教练车操作设施(副制动装置、副加速装置、副后视装置、副离合装置)的检查。
(四)检查教练车辆配备灭火器是否有效。
(五)在训练期间,确定每一辆教练车上有一名学员为安全员,协助教练员开展驾培安全工作。
(六)检查教练用车是否由教务室集中管理。
(七)经常检查教练车的安全行车和训练情况。
(八)检查教练用车行车线路执行情况。
(九)检查教练用车的“三检”情况(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安全检查)。
(十)检查是否有酒后从事教练和培训的情况。
(十一)负责教练场地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检查有无外来人员进入教练场地情况。
(十三)对发现的问题,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检查人员及时处置或处理,并要求责任人立即整改,当场不能进行整改的,应当要求立即停止培训活动,及时调整培训活动或车辆。

四、事故处理及赔偿
(一)处理程序
1、教练用车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保护好事故现场(移动伤员时应当做好标记),在抢救伤员的同时,通知驾校、公安交通管理机构、保险公司和事故急救中心;
2、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经过,并积极接受和协助事故调查;
3、协助管理机构人员处理好事故现场;
4、协助寻找事故目击证人。
(二)事故划分
1、行车事故责任以公安交通管理机构认定责任为依据;
2、教员责任。教员在培训中应当承担学员培训事故的全部责任,有证据证明属于学员故意行为造成事故的除外;
3、学员责任。在进行培训的学习中,学员故意行为造成事故的,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如属于操作原因造成的事故,由当班教员负责;
4、事故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三)事故赔偿
1、事故赔偿费用的承担原则,根据事故实际损失额,驾校按照相应比例承担赔偿费用;
2、事故赔偿金额应当先由保险公司支付,剩余部分,由驾校和责任教员按事故承担比例分配计算;
3、因公安交通管理机构认定或有其他证据证明,属于学员故意行为造成事故的,由学员承担全部费用,驾校保留拆讼的权利。

五、事故报告
(一)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程序立即报告驾校负责人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二)事故处理完毕后的十日内,应当及时将事故责任认定和驾校事故报告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六、安全应急预案
(一)管理及指挥体系
1、成立驾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并完善驾校应急预案体系。
法定代表人为驾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企业人员、企业资金、企业物资、企业车辆调动和最终决定及处理。
2、驾校全体行政管理人员、安全委员会成员、技术管理人员、理论和操作教员、后勤保障人员为应急预案小组成员,必须服从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服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机构的指挥调动,遵守企业纪律,按时完成应急预案工作。
3、驾校各责任管理单位负责自身机构的管理和应急指挥,并对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
(二)应急体系及指挥机构
1、驾校法人代表:张强
2、驾校负责人:于马强
3、驾校操作教学责任人:王艳喜
4、驾校理论教学责任人:汪雪
5、驾驶培训结业考核责任人:于马强
6、计算机管理责任人:杨明
7、教练车管理责任人:蔡晓虎
(三)应急事件处理
1、驾校各责任管理单位要坚守工作岗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和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处理,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驾校安全负责人,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救援,防止事故损失扩大。
2、驾校各责任管理单位负责人的通讯设备应当24小时开机,以保证随时与驾校取得联系,及时处理安全事故。
3、驾校各责任管理单位负责人应当经常性的检查教练用各种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和安全操作情况,防止安全事故和生产事故的发生,严格按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以及驾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教练设施和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对教员和学员进行及时而必要的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
4、驾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当随时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的教育工作,亲自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随时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根据驾校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任状态和隐患情况,落实人员、物资、车辆和资金的调动工作;服从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作出的参加应当救援活动的安排和指令,并积极组织企业员工参与,保证政府应急预案救援任务的及时完成。
(四)驾校安全应急等级
1、一般等级是指教练设施设备发生一般性事故(如部分失火、原料渗漏但未造成污染、员工轻微伤害等),部门责任人应当立即上报驾校负责人并立即组织救援工作进行救援。
2、责任事故是指由教练员或其他员工违反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而导致的一般性责任事故并造成人员轻微伤害的,部门责任人应当立即上报驾校负责人并立即组织救援工作进行救援。责任事故发生后,应当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3、重特大事故是指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指令性调度安排参加的应急救援活动中发生的事故、驾校内部生产或生活中发生的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原料及燃油发生渗漏并造成污染、驾校内部建筑物发生圬塌、重要设备发生断裂后造成人员伤亡、生产中发生员工或者学员重伤、残废、死亡或发生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等,部门责任人和驾校负责人均应当立即组织救援工作并同时上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
(五)应急预案调度和处置
1、一般性事故由部门责任人及时处置并报驾校负责人。
2、责任事故由部门责任人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损失程度报驾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处理;属于一般性事故的责任事故由部门责任人处理;属于其他责任事故或重特大责任事故,由驾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处理。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除追究责任人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外,还将追究部门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3、重特大事故由驾校安全委员会或驾校负责人负责处理;驾校安全生产委员会与驾校负责人发生分歧时,为保证应急预案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由驾校负责人最终确定救援应急预案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由驾校负责人最终确定救援应急工作的开展,全体员工和后勤人员应当服从安排并积极主动的参加应急预案的救援活动。
4、无论发生保种情况下的安全事故,驾校各级责任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内通知驾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和驾校负责人,并为领导决策做好基础工作,保障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的充分落实。
5、驾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和驾校负责人对驾校发生事故的,应当立即按照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及时处理并按规定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6、部门责任人要积极协同驾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和驾校负责人,做好应急救援活动参加人员的调动、物资使用、车辆调动、资金投入、备案工作,并将资料和统计情况及时上报相关管理部门。
7、对驾校内发生的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驾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按照“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处理不明不放过、事后教育工作未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做好案情分析、处理和教育工作,保障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安全制度的顺利落实。
8、由于驾校各部门责任人的责任原因,导致应急预案或应急救援活动无法开展,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损失,将按驾校相关管理规定和纪律措施,给予责任人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到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弄事责任。
9、对不服从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调度,或不服从驾校领导调度的,将按驾校相关管理规定的纪律措施,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到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应急联系方式
1、相关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火警:119交警:122运管:6719191救护:120
2、驾校内部联系方式
6769999、13866209999

教学车辆管理制度
一、教学车辆的使用
1、教学车辆必须车辆证件齐全,技术性能状况良好,并具有统一的教学车辆标识。
2、教学车辆内不得乘坐超过车辆额定的载客人数,与培训无关的人员不准乘坐教学车辆。
3、教学车辆必须在规定的路线进行训练。
4、训练结束后,教练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教学车辆依靠在指定的停车场内,不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停放的须事先报批。
二、教学车辆维护
(一)教学车辆维护种类
1、教学车辆坚持实行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经维护等。
2、日常维护由教练员负责。
3、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由驾校指定的维修厂负责。
4、教学车辆每年进行一次车辆综合性能检测。
(二)教学车辆维护后要认真填写车辆技术档案。
三、教学车辆档案
1、学校教务处负责建立教学车辆档案,主要包括:车辆基本情况、维护和检测情况、技术等级记录、行驶里程记录等。
2、轿车车辆档案保存至车辆报废后一年。
四、教学车辆日常检查
(一)教学车辆日常检查是指对教学车辆车容、安全性能、安全状况及使用情况的人工检查。
(二)检查内容
1、教学车辆的车容与车貌。
2、车辆转向、制动和灯光状况等技术状况。
3、发动机异常响声。
4、灭火器、副制动踏板、副后视镜、副加速踏板、副离合器踏板使用性能。
(三)检查方法和要求
1、教学车辆检查采取教练员自检,训练队内教学车辆互检、学校安质处抽检的方法。
2、教练员坚持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训练队每月组织一次互检,学校每季度组织一次抽检。
3、检查中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确保教学车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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